近期,根据群众反映利用微信等互联网群组长期揽客、拼客、网约车等突出问题,泾源县委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,对两个微信群进行快速处置,“线上线下”同步打击非法营运行为,规范客运市场秩序。
5月31日,县委网信办、交通局、公安局、运管所等相关部门,依法对长期发布揽客、拼客、网约车等信息的 “泾源微服务1群(499人)”“友多多信息群1(499人)”两个微信群管理员李某和王某进行了约谈。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和重要意义,利用微信群、QQ群等形式发布揽客、组客、拼客信息的危害性进行了警示教育,明确指出发布“车找人”信息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经营秩序,存在重大客运安全隐患。责令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群组,全面整改,文明上网,规范信息发布,及时删除已经发布的非法营运信息。李某和王某的态度诚恳、认识深刻,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整改落实,切实肩负起做为一位群组管理人员应有的责任和义务,两名被约谈人签订了《规范网络行为保证书》。目前,李某已解散“泾源微服务1群”微信群。
下一步,泾源网信办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,全面加大互联网群组的监督管理和排查整治力度,对群众举报或在排查中发现的“车找人、人找车”问题进行严肃处理,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。
温馨提醒:为了您的出行安全,请您不要乘坐非营运车辆。如果您发现非营运车辆拉客、拼客、揽客等行为或发布此类信息,请您及时举报。
泾源县网信办:0954-5670066
泾源县交通局:0954-5011081
泾源县交巡警大队:0954-5011671
泾源县运管所:0954-5013579